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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通知 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放宽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0-05-21  浏览次数:84
核心提示: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通知 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放宽2020-05-2109:40:56 来源:经济参考报在总结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国家外汇

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通知 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放宽

2020-05-21 09:40:56 来源:经济参考报

 

在总结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国家外汇管理局5月20日印发《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涉及九项重磅政策,一方面放宽了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,另一方面也优化了外汇服务,便利相关外汇业务办理。

业内人士表示,此举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,促进贸易新业态的健康快速发展,并在疫情这一特殊时期为跨境电商等行业的发展注入一剂强心针。

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、总经济师王春英表示,《通知》聚焦解决贸易新业态“小额、高频、电子化”交易中结算不便捷问题。政策设计上,遵循“鼓励创新、包容审慎”原则,积极适应贸易新业态发展的实际需要。她表示,《通知》优化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模式,扩大账户收支范围,推动更多业务网上办理,在降低市场主体综合成本的同时,提升跨境结算效率。

《通知》从多个方面放宽了相关外汇管理规定。依托数字网络、移动互联网技术等,全球贸易参与门槛大幅降低,参与主体呈现个体化趋势。为进一步满足个人对外贸易结算需求,《通知》允许个人通过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外汇结算。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,这可解决个人从事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货款结算的后顾之忧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激发外贸发展新活力。同时,明确个人具有真实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交易背景的,不占用个人便利化额度,按实际交易规模办理结售汇。

(原标题: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通知 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放宽)

编辑:赵银平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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